小熊电器股份有限pg电子平台公司
pg电子平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2022年6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公司共注销123名激励对象共计71.6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35名激励对象共计44.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56亿元。
2、中仓供应链仓库于2022年4月1日发生火灾,导致公司委托保管的存货发生损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认定火灾事故原因以及责任,同时保险人也在跟保险公司进行接洽理赔,因赔偿金额暂无法预估,具体赔偿时间无法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存货损失34,126,835.65元(以工厂制造成本价核定,不含物流费、仓储费、相关管理费和研发费等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利润总额34,126,835.6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合作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2022-073)。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8月17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李一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阳桂蓉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阳桂蓉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事宜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为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5、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阳桂蓉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8月17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黎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7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25元,募集资金合计1,027,500,000.00元。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应支付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费70,897,5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4,253,850.00元(其中前期已经支付2,000,0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12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954,468,650.00元,已于2019年8月2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其中承销保荐费对应增值税4,133,85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另扣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用于本期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费用19,790,566.04元(不含税)及前期已经支付的保荐费2,000,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6,811,933.96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8月20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GZA1066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352,172,121.71元。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04,614,875.96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32,885,943.36元,尚未支付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37,736.03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36,828.6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总额为850,766.89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为428.50元,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总额为4,853.50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为5,989,484.23元,累计取得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总额为47,062,481.69元。具体存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管理。
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分别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分别对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小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增资7,000.00万元、佛山市小熊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增资19,000.00万元,增资金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分别对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小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万元、佛山市小熊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万元,增资金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提前终止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以下简称“大良五沙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6,013.17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7.77%)用于创意小家电(勒流)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勒流基地项目”)。2022年1月14日,公司将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募集专户余额26,046.02万元(其中包括账户余额26,013.17万元,账户注销利息结算32.85万元)迁移到创意小家电(勒流)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小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小熊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分别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小熊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由具体使用单位(或部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填写申请单,后附相应的合同(如有)、进度报表或工程决算报表及发票等资料,由使用单位(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管经营工作的副职、财务总监审查并联签,并经董事长批准后,凭相关手续到财务部门申请执行付款。公司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建立项目档案,定期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财务部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了完备的会计记录和原始台帐,并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督审查。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 1)。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提前终止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6,013.17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7.77%)用于创意小家电(勒流)基地项目。2022年1月14日,公司将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募集专户余额260,460,168.58元(其中包括账户余额260,131,670.67元,账户注销利息结算328,497.91元)迁移到创意小家电(勒流)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同日注销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募集专户。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注 1: 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之一期之一已于2020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大良五沙项目一期之二已于2021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年度承诺效益为 11,909.33 万元,2022年半年度实现效益为2,012.40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提前终止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创意小家电(勒流)基地项目。
注 2: 小熊电器智能小家电制造基地项目于2021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产生效益,该项目年度承诺效益为7,145.60万元,2022年半年度实现效益为3,105.47万元,与半年平均承诺效益3,572.80万元(7,145.60/2=3,572.80)相比差异较小。
注 3: 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一期项目已于 2020 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年度承诺效益为3,920.93万元,2022年半年度实现效益为3,539.26万元,高于半年平均承诺效益1,960.47万元(3,920.93/2=1,960.47)。实际效益较半年度平均承诺效益高的原因是:1、该项目生产线导入自动化工艺,增加了自动化设备,生产效率有所提升。2、该项目的组装生产工艺改进以及工厂布局改善,提升了生产效率。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17,362,398.41元,明细如下:
中仓供应链仓库于2022年4月1日发生火灾,导致公司委托保管的存货发生损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认定火灾事故原因以及责任,同时保险人也在跟保险公司进行接洽理赔,因赔偿金额暂无法预估,具体赔偿时间无法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存货损失34,126,835.65元(以工厂制造成本价核定,不含物流费、仓储费、相关管理费和研发费等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利润总额34,126,835.65元。
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pg电子平台,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属于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 (如残料价值 )、 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结合目前火灾损失处理进展,暂时无法合理预估赔偿金额,出于谨慎性原则,按存货价值计入营业外支出。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金额合计为51,489,234.06元,使公司2022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减少51,489,234.06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15: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公司小熊电器新总部一楼会议室。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杨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1、2、3议案的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4另行表决,若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的,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权利。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信函上请注明“小熊电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30分钟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回购的库存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109.2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70%。其中首次授予87.4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56%,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21.8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1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授予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3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60%。其中首次授予74.4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48%,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预留授予18.6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1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6.2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10%。其中首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08%,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授予3.2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600万股的0.0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7.75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17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8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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