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平台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g电子平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1,123,125,0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高端市场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较快的响应速度自主研发并以较高的性价比向市场和客户提供行业内先进的产品,力行外资品牌替代,致力打造民族品牌。
公司长期专注于低压电器高端市场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智慧电气解决方案专家行业定位,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目前从事终端电器、配电电器、控制电器以及智能家居等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低压电器产品作为用电负载的前端设备,广泛应用于信息通信、智能楼宇、新能源、电力、数据中心、石化、冶金、铁路、轨交、汽车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公司布局的智慧人居业务正在逐步进入智能家居领域且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1)公司实行社会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在运营管理上,公司主抓产品研发和产品装配测试的关键两端;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公司独立完成关键部件和关键工艺设计,其余零部件由标准件供应商和定制件供应商提供,依据其重要程度、按照公司定制的相关标准,参与定制件供应商相关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并对定制件产品所使用的各种金属、塑料材质向供应商提出明确的品质要求,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随着公司海盐基地的建设投产,智能化工厂运营和供应链能力将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营模式将不断得到优化和升级。
(2)对应上述生产模式,为实现各项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等要求,公司在生产前期就导入对定制件供应商的选择和管控,并在其对公司供货前期就进行相关的技术介入。对于采购量较大的关键标准件或定制件,公司推行双供方模式,选用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其质量、成本、技术、交货周期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保部件供货的稳定性与价格的合理性。
(3)公司坚持营销牵引、产品领先、协同增效、绩效驱动的工作方针为指导,聚焦年度业务目标,提升数字化营销能力,构建高效能的作战团队,有力实现了营销能力的提升和业务增长。营销中心下设4大平台、7大行业、5个大区共43个办事处,构建超代表式的客户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全国的完备服务网络,稳步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股本1,119,625,020股(公司总股本1,123,125,02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3,925,00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3,824,730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的“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055,056,057,058,059,060等公告;
2、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064公告;
3、2021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81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089公告;
4、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1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092公告;
5、2021年11月2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及时就2021年10月29日收到的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094公告;
6、2022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14公告;
7、2022年2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15公告;
8、2022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16公告。
9、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20公告。
10、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9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37,038,039等公告。
11、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延长决议有效期等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43公告。
12、2022年8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04,001,367股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
1、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60公告。
2、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智能电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向智能电工增加注册资本6,000万元,增资后智能电工股本为1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079公告。
1、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树立全新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公司决定自2022年8月4日起启用新LOGO。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公司LOGO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内容,具体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1,123,125,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吴证券关于良信电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上述议案中1,2,3,5,6,7,8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4为特别表决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线)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于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内容,具体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pg电子平台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地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东吴证券关于良信电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均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3年年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最终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3,824,730股普通股,由东吴证券受托承销。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东吴证券扣除含税保荐费用、承销费用人民币15,204,999.86元后,于2022年8月2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营业厅(账号0280)人民币账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账号211)中,存入金额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8,470,554.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8,470,554.40元,除已扣除15,204,999.86元外,剩余发行费用3,265,554.54元由公司先行垫付(现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公司将于2023年度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1,505,294,985.68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支付款项时,先将募集资金整额转入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海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后再通过专户分笔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00,000.00元向全资子公司良信海盐进行增资,以实施“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2022年9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转入良信海盐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800,000,000.00元。2022年度良信海盐为募集资金项目共支出金额548,427,297.36元,其中使用银行存款直接支付485,840,487.10元,使用银行承兑票据支付62,586,810.26元。
截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为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414,876,228.36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8号审核确认后,2022年度公司将其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2022年9月15日良信海盐收到良信股份转入的募集资金后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支付70,964,258.74元项目支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2,586,810.26元,其中2022年12月31日到期金额为48,827,301.80元,根据《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司可定期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2022年12月28日公司置换48,827,301.80元已到期汇票款项,剩余13,759,508.46元未到期汇票款项。
注2:根据《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190,5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具体见下述三、(五)。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账号028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账号21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鉴于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良信海盐。公司和良信海盐、东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于2022年8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账号349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6,728.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8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9月置换41,487.62万元及2022年12月置换4,882.73万元到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83,029,991.11元,其中:133,029,991.1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项目建设,650,000,000.00元为购买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注1: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可增强公司资产运营能力和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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